关于做好学院2021级研究生开题、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
作者: 来源: 发布日期:2022-11-30 浏览次数:593

  根据《浙江工业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》、《浙江工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》(浙工大发【20221314号)以及各学位点培养方案与培养工作进度的安排,学院开展2021级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、中期考核工作,请各学位点、导师、研究生做好相关工作,现将注意事项通知如下:

  1.开题报告前一周,学生填写《mobile365体育投注研究生开题报告登记表》,将开题报告的时间、地点、开题报告题目以及开题报告评议组成员经导师签字后上交学院备案。

  2.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实行导师负责制。研究生应系统地查阅国内外有关文献,了解国内外科技动态,对收集的资料做出分析和评述,指出需要解决的问题和方法,在导师指导下提出论文工作计划,并做开题报告,就论文研究的可行性广泛听取专家意见;导师对开题报告综合评语给出具体指导意见。

  3.开题报告不通过或在本学期结束前未完成开题报告的学生,将视情况补开题答辩环节及延迟进入论文阶段时间。

  4.生物与医药专业学位研究生按学院实践环节管理办法提交《研究生个人专业实践学习计划》,在中期考核前完成《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》。

  5.中期考核是对研究生在进入学位论文阶段前进行德、智、体全面考核,其中业务方面的考核是依据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的课程学习情况,通过开题报告、思想品德等方面考核。中期考核不合格者,按学籍相关管理规定予以分流等

  6.时间节点:通过开题报告的学生,进一步完善开题报告申请书,并于下学期2023227日前以班级为单位将《开题报告申请表》、《研究生个人专业实践学习计划》纸质稿交至莫干山校区学院办公室C218,电子稿打包发送至wuzy@zjut.edu.cn,联系人:邬老师,电话:0571-88813812。学院将组织研究生督导组对开题报告工作进行检查、反馈处理。其他材料按后续工作进程通知提交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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